|
(四)发展乡镇企业,推动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
|
|
发展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不懈地发展乡镇企业,特别是要同建立社会主义的新型小集镇结合起来。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中国有九亿农民,如果大量的农村劳力向城市流动,城市根本吃不消,整个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都会受到严重影响。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吸引农村劳力。这是我国农民群众的一个新的伟大创造,是解决农村富余劳力的正确途径和根本出路,对于保持农村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向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深度、广度进军,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第三产业,就地消化农村的富余劳力,这个原则要长期坚持,不能动摇。发展乡镇企业应注意同建设小集镇结合起来,要适当集中,上水平,上台阶,从而使小集镇成为当地农村的经济中心、文化中心,并且成为商品的生产地和集散地。
发展乡镇企业,对农村的建设是一项带有革命性的改革,具有深远的意义。只有把乡镇企业搞起来,才能安排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富裕的问题;才能以工补农,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农业的现代化;也才能更好地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巩固农村基层的党政组织,拓宽农村共同致富的道路。
发展乡镇企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小康的必由之路。江苏农村的发展变化说明,这也是一条成功之路。我国正处在加快向工业化社会过渡的阶段,农村人口这么多,完全靠国家投资,靠城市吸纳,完成国家工业化是不现实的,必须走发展乡镇企业这条路,这是有中国特色的工业化道路。所以,在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搞现代化,发展乡镇企业是一项重大战略,是一个长期的根本方针,各级领导同志对此一定要有战略眼光。
发展小城镇是一个大战略。城乡差距大,农业人口多,是长期制约我国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小城镇建设,不仅有利于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而且有利于启动民间投资,带动最终消费,为下世纪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持续的增长动力。各地要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措施,切实加以推动。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科学规划,规模适度,注重实效。要注意运用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建设小城镇的路子。要把发展小城镇同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科技型农业结合起来。经过五至十年的努力,把一批小城镇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使全国的城镇化水平有明显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