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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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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把集体经济单纯的统一经营改变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是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这种经营体制,集体不仅保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权,而且还具有生产服务、协调管理、资源开发、兴办企业、资产积累等统一经营职能;农户对集体是承包关系,家庭承包经营是集体经济内部的一个经营层次,是集体经济的组成部分。这种经营体制,保证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有效地克服了管理过分集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弊端,使农户承包经营的积极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优越性都得到发挥。尽管目前在有些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还不完善,但作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已经确立起来。农民对这一点是很关心的,我们要让农民吃“定心丸”。中央许多领导同志,包括我本人在内,到过许多地方,经常听到农民关心这个问题,我们都是给予肯定的回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稳定,我们是坚定不移的。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党在农村的一系列基本政策,适合我国农村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和发展要求,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我们这条路是走对了。
农村改革还要继续深化。通过总结各地的经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大家有了比较一致的看法,这就是: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这四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反映了广大农村的实际情况。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必须继续保持稳定,长期坚持下去,并且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不断加以完善。同时,要努力健全双层经营体制,处理好统与分的关系。集体经营和家庭经营这两个层次都健康发展了,干群关系就会更加密切,党在农村的凝聚力和基层政权就会得到加强。集体统一经营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要把这种服务,同国家经济技术部门以及社会上的其他服务性经济实体为农业提供的服务结合起来,形成完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都离不开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上面所讲的这些深化改革措施,目的是继续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村生产力,继续通过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我们国家这么大,各地的自然条件、历史条件、经济条件都不尽相同,有的差别很大,要在短时间内达到同一水平是不可能的。各地情况不同,具体做法可以多种多样,但都要遵循这个总体要求。
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必须长期坚持。从农户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结合的状况来看,各地农村很不平衡,因为我们国家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有些地方,农户承包经营以后,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很薄弱,除了土地以外,集体基本上没有经济收入,有些单靠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集体也无力去办。对这类地区,上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指导和帮助那里的干部和群众,采取因地制宜的办法,在巩固农户承包经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好集体统一经营的层次,从而为不断提高农户承包经营的水平提供有力的服务和支持。这是当前农村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有条件的地方,农民群众又自愿的,应积极引导他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但一定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采取多种形式,而绝不能刮风,强求一律。
必须把调动农民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政策的首要出发点。农民的积极性是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根本。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农民有积极性,农业就快速发展;什么时候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就停滞甚至萎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确定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充分发挥我国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并且提出,我们一切政策是否符合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就是要看这种政策能否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是我们花了很大代价才认识的真理。农村改革之所以获得巨大成功,就是坚持了这个正确的出发点。家庭承包经营所以能够起到这么大的作用,就是给了农民自主权,使农民得到了实惠。在农村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实行任何一项政策,都必须首先考虑,是有利于调动还是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是维护还是会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解放和发展还是会阻碍农村生产力。这是我们制定农村政策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检验政策是否正确的根本标准。
深化农村改革,首先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农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是农业生产的规律决定的,也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决定的。高级社以后农民一直要求搞家庭经营,开始是拉马退社,受到批判后就精心种自留地。人民公社时期想尽了办法,搞定额管理、评工记分、小段包工,都不灵。直到改革后搞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农民才满意,农业才增产。过去很长时期把农民搞包产到户的要求当作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现在看来是不对的。实践看,家庭经营再加上社会化服务,能够容纳不同水平的农业生产力,既适应传统农业,也适应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不存在生产力水平提高以后就要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问题。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当然不能搞土地私有制,我们实行的是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的家庭承包经营。一条是不搞土地私有,一条是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业。
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核心是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社会保障。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既是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客观要求,也是稳定农村社会的一项带根本性的措施。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是非常明确的,就是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而且三十年以后也没有必要再变。但为什么中央的政策在有些地方不落实呢?主要还是思想认识问题。有些同志至今仍把家庭承包经营排除在集体经济之外,没有认识到把集体的土地承包到户,实行双层经营,本身就是农村集体经济最有效的实现形式。
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始终把加快发展生产力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一切政策都要有利于增强农村经济活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所有制结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达的特征,在农村表现得尤为突出。完善农村所有制结构,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可以放得更开一些。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采取更灵活、更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的发展。二是在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基础上,促进农村土地、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三是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同时转变政府农业经济、技术部门的职能,建立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新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五是改革农村投融资体制,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完善粮食储备调节、风险基金和保护价收购制度,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建设。六是改革和规范农村税费制度,探索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深化农村改革是一篇大文章,我这里只是点一点题。希望各地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当地实际出发,继续大胆探索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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